法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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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領事通知權作為人權保障的意義與實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志光
出版日期: 2018.10
出 版 社: 台灣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I S B N: 9789862959046
集叢名稱: 台灣 台灣公法學的墊基與前瞻:城仲模教授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
頁  數: 19 點閱次數: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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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吳志光
關 鍵 詞: 領事通知權無邦交國家外籍人士
中文摘要: 本文主旨即係以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36條規定為核心,論述「領事通知權」的主要內容;並從國際法院相關判決探究「領事通知權」的法律性質、以及他山之石的經驗,我國關於「領事通知權」的制度規範與實踐,提出我國制度的興革之道。
目  次: 壹、前言
貳、「領事通知權」的主要內容-以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第 36 條規定為核心
一、「領事通知權」已係習慣國際法
二、「領事通知權」的規範內容
三、各國可對「領事通知權」之內容另為特別規定
參、從國際法院相關判決探究「領事通知權」的法律性質
一、國際法院相關判決之事實摘要
二、國際法院相關判決之重要性
肆、我國關於「領事通知權」的制度規範與實踐
一、我國如何在對外關係實踐「領事通知權」
二、我國如何在國內法實踐「領事通知權」
伍、「領事通知權」的制度規範與實踐的他山之石經驗
一、轉換為國內法
二、強化行政作業流程
陸、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志光,領事通知權作為人權保障的意義與實踐,台灣公法學的墊基與前瞻:城仲模教授八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上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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