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影音卷證;再審;調查證據;閱卷 |
| 中文摘要: |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429 條,聲請再審,應以再審書狀敘述理由,附具原判決之繕本及證據,提出於管轄法院為之。倘若此時手上沒有原判決之證據,並且符合再審之要件者,則聲請即徒勞無功。而在這裡缺乏證據是一個最大的問題,何以缺乏卷證,又在於聲請原卷宗的困難,這裡不僅是書面的卷證,還包含影音的部分。尤其倘若想要比對偵查庭或法庭開庭內容,這些影音紀錄更為重要。聲請的對象有可能為法院,也有可能為檢察署。而也因此,對於聲請否准時應如何救濟,有循抗告之途徑,也有循訴願、行政訴訟途徑者。到底這個確定判決後原來的卷宗是刑事訴訟意義上的卷宗,或者是行政法上歸檔的檔案,應該循何種管道聲請之,而救濟管道又為何這就是一個問題,而這個部分明瞭後,更應該探求其背後的基本權衝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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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刑事判決確定後案件影音卷證之性質為何 一、告訴人申請閱卷部分 二、被告申請閱卷部分 參、訴訟基本權的保障 肆、隱私權的保障以及限制的合理化 伍、影音卷證取得的合憲性討論 一、憲法上面價值的衡量 二、建構以律師為核心閱卷制度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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