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監所教化;更生保護;修復式司法;受刑人;更生人 |
| 中文摘要: |
在監矯治的受刑人,如果隔離情境持續,最可能導致暴力、自殺與自我傷害,受刑人必要時會絕望地使用非常手段對其生活進行某種形式之控制。因此,監獄對於受刑人由「懲罰」走向「管理」殆屬必要,有效的管理其終極目的在於矯治教化受刑人,最後使之得以復歸社會。從外部看,國內學者所鼓吹的放寬刑事再審限制,國外研究則顯示不宜給判決定讞之人過多期待,否則會影響囚情和矯治效能。從內部看,更生保護會的設置,更生保護法規定以法院所在地為其準據,與現制依附於檢察機關明顯不同,相較於修復式司法的倡議,法制面稍嫌落後。凡此種種,均必須全面檢視並調整,才能使矯治教化與更生保護為周妥的線性聯繫與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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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監所矯治與教化 參、更生保護制度 肆、教化及更生保護的聯繫與接軌-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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