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政府採購法;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程序公開;政府公報 |
中文摘要: |
本文乃以「局外第三人」的立場,借用在臺大教授 10 餘年政府採購法的淺薄經驗,以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原則規定及具體要求,對我國現行政府採購制度進行簡易型功能體檢,藉以喚醒主管機關修改採購制度的良心及勇氣,能夠儘快改善修正此種致命制度瑕疵,蓋良善的法律制度乃是我們留給子孫的最佳遺產,法令制度有殘缺不全之處,不宜諱疾忌醫,否則病入膏肓,縱使華陀再世,亦難妙手回春。在「防微杜漸」的基本立場上,提出下列書面建議,以供主管機關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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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體檢我國政府採購法 貳、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制度要求(反貪腐公約法第9條第1項) 一、原則規定 二、具體事項要求 參、我國政府採購法之興革建議 一、加強程序公開透明 二、確保競爭機制 三、建立具體客觀標準 四、改良申訴制度 五、杜絕刊登政府公報制度之濫用 六、對採購人員之有效稽察及規範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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