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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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涉外婚姻與移民法規之衝突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慧怡
出版日期: 2016.12
集叢名稱: 台灣 國際私法、法律哲學與法學教育:馬漢寶大法官九秩祝壽論文集
頁  數: 21 點閱次數: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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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徐慧怡
關 鍵 詞: 涉外婚姻準據法依親移民居留
中文摘要: 觀察行政法院之見解,對於根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已經成立之婚姻,相關移民或行政等法規與移民官員是否有權加以否認,並未正面表示意見,然對於認定違反移民或行政法規之所謂「不具有結婚之真意」,則持肯定之見解。理論上,行政機關無權在民事法院之外,另行決定婚姻之效力,是以此類相關之移民或行政法規是否為民法之特別法?抑或其僅與入境婚居留有關,與婚姻之效力無涉?因行政法院從有判決至今,僅短短四年,對此類行政法規上之爭議,卻已整合成一致性之見解。其是否會成為民事法院對涉外婚姻有效與否之權形成影響,民事法院與行政法院判決不一致時,會發生何種問題,即有待討論。是以本文擬介紹、觀察與分析上述行政法院之見解,並討論其與涉外婚姻在實證落實上之衝突。
目  次: 壹、前言
貳、涉外婚姻如何在國內成立生效
 一、準據法之適用
 二、國內相關之移民與行政法規
 三、特定國家依親移民之特殊規定
參、涉外婚姻與相關法規間之爭議
 一、原告之主張
 二、行政法院之見解與爭議問題
  (一)面談作業要點之法律依據
  (二)當事人適格問題
  (三)面談人員之合法性部分
  (四)不受理文書驗證與形式審查
 三、分析與討論
  (一)結婚真意與動機之區別
  (二)面談機制有無權利否定結婚之效力?
  (三)文書驗證通過,戶籍登記後之婚姻,仍有可能為無效之婚姻
肆、結論
 一、現行法困境之解決
 二、美國移民法之規定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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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慧怡,涉外婚姻與移民法規之衝突,國際私法、法律哲學與法學教育:馬漢寶大法官九秩祝壽論文集,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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