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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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接近使用媒體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尤英夫
出版日期: 2000.06.01
刊登出處: 台灣/法令月刊第 51 卷 第 6 期/12-18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963
下載點數: 3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尤英夫
關 鍵 詞: 高爾原則接近使用媒體權公平原則
中文摘要: 壟斷情形下的媒體經營者,不僅控制傳達訊息的媒體整個機構,抑且操縱媒體所要傳達的訊息,進而左右影響整個輿論力量。因此一般人、弱勢團體、政治力、經濟力、社會力處於劣勢的個人或團體,以及與當道不合的異議者,可能不會為媒體所重視,而其意見或主張也就易被忽視。為了使他們有適當的管道發表其個人或團體的意見,或與其他人不同的主張,給予他們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利,實在有其必要。但如何一方面充分給予人們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利,他方面對媒體不致太大影響其收入與專業編輯自主權,實在值得研究。
目  次: 壹、從釋字第三六四號解釋說起
貳、接近使用媒體權的內容
一、平面媒體方面
二、電子媒體方面
(一)候選人近用原則(candidate access rule)
(二)均等機會原則(equal oppoctonilies rule)
(三)公平原則(fairness doctrine)
參、接近使用媒體權的我國現況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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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英夫,論接近使用媒體權,法令月刊,第51卷第6期,12-18頁,2000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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