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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從「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的本質(上)-建構多元文化國的教育基本權核心及教育行政中立與寬容原則
編著譯者:
許育典
出版日期:
1999.06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49 期
/116-126 頁
頁 數:
12
點閱次數:
1050
下載點數:
48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許育典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自我實現
;
基本權
;
教育
;
行政中立
;
寬容原則
中文摘要:
如何從人的自我實現去建構教育基本權在多元文化國的實踐,而建立一個多元而中立與寬容的學校,以落實以學生的人格自由開展為核心教育基本權,為教育法制上的重要課題。本文主旨在於實現為了建構一個以人的自我實現為核心之教育基本權的實質內涵,一個以人的自我實現作為憲法在形成學校關係的法秩序導向與具體保障方式,且本文認為,人的自我實現本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核心本質,並將就教育基本權的建構等議題進行探討。
目 次:
壹、前言
貳、以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本質的法建構
一、人的自我實現的概念與意義
二、人的自我實現與社會
三、人的自我實現與法律
(一)他人的權利(Die Rechte anderer)
(二)合憲的秩序(Die verfassunsmässige Ordnung)
(三)習慣法(Das Sittengesetz)
四、以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本質的文化建構
五、以人的自我實現作為基本權本質的教育建構
參、人的自我實現作為教育基本權核心的意義
一、對學生的精神思想自我實現的意義
二、對學生的政治自我實現的意義
三、對學生的經濟自我實現的意義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21、22、23、158 條 (36.01.01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563 號
最高行政法院 93 年度判字第 660 號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從教育基本權,論特殊教育制度-以臺灣法制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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