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保障人權;社會正義;民主法治;律師自治;自律;在野法曹 |
中文摘要: |
如果律師自治的結果,不能使國民蒙受其利反而受其害,則「律師自治」將失其合理性及正常性。因此,律師有責任做好「自律」,以確保律師發揮其正面功能,服務國民。就此,讓我們借鏡一下日本「律師自治」的危機吧!其例之一,為所謂「無辯護人之裁判」之特別法案問題。二該法案之提出,是因護人之不出庭、退庭、辭任而造成無法促進訴訟,乃想使「強制辯護事件」縱無辯護人,亦得子以裁判。日本的律師自治危機,堪供我國借鏡。因為,我們也有相類似的問題!因此,律師界固然要繼續爭取「自治」,但是,也應以同等的決心做好「自律」及「自清」!否則,我國亦將面臨「律師自治」的危機。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