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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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造畜蠱毒罪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瀧川政次郎 講戴炎輝
出版日期: 1968.04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13 卷 第 2 期/136-140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1025
關 鍵 詞: 法制法律律令時代唐律間接正犯日本律令
中文摘要: 日本的律令,係緊接西紀六四五年大化改新之後,便著手編纂;從沿革來說,有近江令、飛鳥淨見原令、大寶律令、養老律令;但現存者,祇有養老律的一部分和養老令的大部分,其藍本是高宗永徽三年的永徽律令,養老律於中世已經散佚,現存者祇有名例、衛禁、職制、賊盜四篇。反之,唐律則以開元律疏,即所謂故唐律疏議三十卷而流傳;而開元律乃對永徽律稍加修訂的。故要研究日本律,非參閱唐律疏議不可。對唐律疏議加以精細分析,而後予以綜合的戴炎輝所著「唐律通論」和「唐律各論」,於日本法制史研究,也有很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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瀧川政次郎 講、戴炎輝,造畜蠱毒罪考,法學叢刊,第 13 卷 第 2 期,136-140 頁,1968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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