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道德激勵;職業意識;公平正義;職業倫理;道德性;誠實信用 |
中文摘要: |
各行各業所制定的自律規範或倫理規範,究其規範內容,大致不外幾個形態:禁止為一定之行為,要求為一定之行為,理想性之宣示,提供執業標準行為,或是對某些執業行為所可能產生之倫理上之衝突作出選擇等。有些倫理規範對於違反該規範者訂有制裁及處罰之條款,如我國律師倫理規範規定違反本規範者,律師公會可以加以勸告、警告或情節重大者送請相關機關處理。其它行業的職業倫理規範大多未設有處罰之規定,其對會員之制裁應只限道德性之強制功能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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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應否制定職業倫理規範之爭辯 (一)肯認職業倫理規範功能之理由 (二)認為制定倫理規範可能有負面作用之見解 三、職業倫理之法律地位 (一)有關職業倫理規範法律地位之判決 (二)有關倫理規範法律地位之學說見解 四、倫理規範在我國體系下可能地位之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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