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WTO 爭端解決程序對美國實施三○一條款之限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曾更瑩
出版日期: 1996.02.01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85 期/35-47 頁
頁  數: 13 點閱次數: 974
下載點數: 5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三○一條款WTO爭端解決程序GATT規範貿易報復保護客體報復對象損害要件
中文摘要: 「三○一條款」的性質,為一片面之貿易報復措施,美國實施三○一條款,對於其貿易對手國帶來莫大之不平與壓力,而且有造成更多不公平之可能,飽受其威脅之國家莫不希望能利用其他之力量制衡美國。而國際間政治之奧妙,使得隔岸觀戰之國家等著漁翁得利,也使受三○一條款威脅之國家求援不易,世界各國決定將國際貿易交由多邊貿易組織 WTO 解決。本文擬探討美國實施「三○一條款」在 WTO 新的爭端解決程序之規定下之定位問題,以及美國實施「三○一條款」之相關限制。
目  次: 壹、前言
貳、三○一條款概述
一、背景
二、一般三○一條款
三、特殊類型三○一條款
參、三○一條款造成之問題
一、與 GATT 規範之關係
二、三○一條款在國際貿易上造成之問題
肆、WTO 爭端解決程序對 GATT 原規範之修正要點
一、GATT 體制之爭端解決
二、WTO 對爭端解決程序之改進
伍、新爭端解決程序對美國實施三○一條款可能之限制
一、程序上三○一條款是否違反新爭端解決程序規定
二、爭端解決程序實際上對三○一條款實施之限制
陸、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曾更瑩,WTO 爭端解決程序對美國實施三○一條款之限制,萬國法律,第 85 期,35-47 頁,1996年02月01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