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親屬繼承;田園土地;民事習慣;私產繼承;一夫一妻;買賣契約 |
中文摘要: |
清朝統治下的台灣漢人及平埔族,關於今之民事事項的法律規範,除少數已規定於律例外,大多存於民間習慣。準此,為知悉清治台灣關於「民事事項」的法律規範,不得不依賴日本的法學者在二十世紀初,參考大清律例,並實地調查清末日初當時台灣人民習慣,所撰寫的「台灣私法」。清治時期的法律及官府,未曾對於與「民事」事項有關的法規範,形成獨自一套有體系的分類及具時間及地域一致性的用語。故文中有關清治時期土地利用及交易型態,毋寧是後代研究者經類型化之後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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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伍、清治時期「民事」法 一、「民事」習慣規範的探尋 二、田園土地的法律關係 三、其他財產上的法律關係 四、親屬繼承的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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