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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夾層屋問題再探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發立
出版日期: 1997.08.01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94 期/2-13 頁
頁  數: 12 點閱次數: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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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夾層屋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表示表徵挑高樓層建物買賣契約之履行行政管理刑事責任樓中樓
中文摘要: 挑高樓層建物之單位售價,其普遍特性是權狀單價比一般區段單價略高,但使用空間則遠較權狀所載為多(如果施作夾層),就出賣人而言,可售得更高銷售總金額,對消費者而言,則可以較少價錢購得較多使用面積,因而在雙片均蒙其利下,此種挑高樓層,強調所謂「創意空間」的「樓中樓」建物,近年來快速出現於市場,並有極佳銷售成積,但在市場上較易出現爭議糾紛,本文即擬就相關問題加以探析。
目  次: 壹、前言
貳、「夾層屋」-必也正名乎
一、今弟股份有限公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及表徵案(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五日(83)公參字第六四三○八號)
二、新聯建設公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及表徵案(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廿九日(84)公參字○七五六六號)
三、大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為虛為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案(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二日(85)公參字第八四○八二三六一○○一號)
四、群輝股份有限公司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及表徵案(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三十日(85)公參字第八五○四二三三一○○九號)
肆、挑高樓層建物買賣與契約之履行、行政管理及刑事責任
一、挑高樓層建物買賣與契約之履行
二、挑高樓層建物買賣與行政管理
三、挑高樓層建物買賣與刑事責任?
伍、挑高樓層建物現況審視(代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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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發立,夾層屋問題再探,萬國法律,第 94 期,2-13 頁,199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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