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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由犯罪被害人觀點檢視現行刑事司法制度
編著譯者:
劉邦繡
出版日期:
2002.08
刊登出處:
台灣/
刑事法雜誌
/
第 46 卷 第 4 期
/74-95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866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劉邦繡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法益侵害
;
假釋
;
緩刑
;
被害人
;
自訴程序
;
偵查
;
公訴程序
中文摘要:
本文認為修正刑事訴訟法上,除在證據法上應加強外,對被害人之訴訟程序之地位及實質上被害賠償上,尤應一倂加以重視。在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現行修正之刑事訴訟法上,已有思考到性侵害犯罪被害人,在刑事司法過程中之處境,減少醫療人員、警察人員、檢察官、法院在處理過程中對性侵害被害人的第二次傷害,也稍有加強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之地位與保護,惟仍不及於被告在刑事訴訟法上之地位與保障。被害人於被害後所需之程序正義,第一就是補償,第二是報復心,第三是名譽及隱私之保障註三五。例如遭受性侵害之被害人於被害後,其人權之所受傷害,被害人可能過著比犯罪者之被告入獄受刑更難過的日子。而在現行民、刑二分的制度下,刑事訴訟當然不能糾合民事賠償為一,但是過於僵化在民、刑二分制度思考之下,被害人之損害應以民事來求償,而刑事訴訟卻只成為確認對行為人所為之惡害報以另一次惡害之程序,對被害人而言實在無法滿足的得到任何實益,刑事訴訟既有刑罰為後盾,則自刑事訴訟中適度的引進調解、和解制度以嘗試促進加害人速為塡補損害,達成斷裂關係之恢復實有必要。
目 次:
壹、前言
貳、對刑罰的功能與目的深層結構省思
參、被告與被害人在刑事制度中的角色與地位問題
一、對現行法制上之省思
二、國際上對被害人地位之進展
三、犯罪被害人在我國現行刑事司法制度之實況
肆、現行法制上犯罪被害人在司法上之權利與救濟
一、偵查及公訴程序上之權利
二、自訴程序上之權利
三、民事訴訟救濟
四、犯罪被害人之補償
伍、結論-加強犯罪被害人在刑事司法程序中之地位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18、185 條 (91.06.26 版)
民事訴訟法 第 302 條 (89.02.09 版)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0、41、77、78、79 條 (91.01.30 版)
刑事訴訟法 第 31、33、35、228、232、240、248-1、251、253、256、258-1、258-2、258-3、258-4、266、267、268、271、319、323、343、344、487、504 條 (91.06.05 版)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第 12 條 (91.06.12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263 號
釋字第 366 號
釋字第 384 號
釋字第 392 號
釋字第 471 號
釋字第 528 號
最高法院 20 年上字第 1649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32 年上字第 657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52 年台上字第 1300 號 刑事判例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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