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責賃權;標的;繼承;權利義務;債務;耕作權 |
中文摘要: |
租賃權為財產法上之法律關係,該法律關係並不全然以被繼承人之人格或身分為基礎而成立。從民法第四五二條規定之立法意旨,承認租賃權得為繼承之標的。日本法院之判例允許出租人與承租人之法律地位得為繼承之標的,我國通說亦承認其為繼承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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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公同共有的共同繼承 Ⅰ實例 Ⅱ試問 Ⅲ討論要點 Ⅳ解說 Ⅴ結論 二、共同繼承人對第三人之權利與義務 Ⅰ實例 Ⅱ試問 Ⅲ討論要點 Ⅳ解說 Ⅴ結論 三、保證債務之共同繼承 Ⅰ實例 Ⅱ試問 Ⅲ討論要點 Ⅳ解說 Ⅴ結論 四、共同債務之訴訟 Ⅰ實例 Ⅱ試問 Ⅲ討論要點 Ⅳ解說 Ⅴ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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