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限制蒐集原則;品質確保原則;目的明確原則;目的外使用限制原則;安全確保原則;公開原則;個人參與原則;責任明確原則 |
| 中文摘要: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17 條揭櫫,任何人之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非法破壞。對於此種侵擾或破壞,人人有受法律保護之權利。在歐洲,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OECD)於 1980 年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提出 8 大原則,包括:1.限制蒐集原則、品質確保原則、目的明確原則、目的外使用限制原則、安全確保原則、公開原則、個人參與原則、責任明確原則等。在台灣,立法院於 1995 年 7 月 12 日三讀通過制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該法不只適用於政府,也適用醫院、學校、金融機構、證券及保險業等私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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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1. Protection of Personal Data in Europe 2. Legislation in the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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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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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判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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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函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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