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妨害風化;猥褻;著作權保護主義;著作權;著作權之保護;公序良俗 |
中文摘要: |
承認色情著作有著作權,不意味其可自由出售或散布,仍應受刑法、出版法、電影法、廣播電視法之規範,否則應負各該法之刑責或行政制裁。色情著作,因其不得公開發表,而不得主張積極之公開發表櫂能,但消極的公開發表權能--決定不加以公開發表,顯非法之所禁,若有人違反其意思擅行公開發表,著作人自可主張其公開發表權之受侵害,俟諸他日時移勢易,社會通念已普遍認定該著作已非色情著作時,著作人之積極權能即可行使,此實仍足以促進國家文化發展,而無礙於調和社會之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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