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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輸出;告知後同意;農藥濫用;損害賠償,綜合蟲害管理;農藥業的發展 |
中文摘要: |
國際間對既禁毒性物質的輸出並不禁絕,而是將其輸出許可建立在「告知後同意」的擬制上,在「告知後同章」原則的主導下,毒性物質縱使未在輸出國登記使用、販賣、或甚至於已被禁用,只要輸出者已提供輸入國有關該物質的成分、性質、危險、使用方法以及輸出國政府的管制措施等資訊,仍得輸出,其理論依據是尊重輸入國的國家主權,幫助輸入國自主作理性的決斷。本文試闡試目前單國與國際間的農藥輸出政策,並剖析「告知後同意」的問題,指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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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Ⅰ. 問題 Ⅱ. 農藥濫用的危機 A.農藥的危害 1.人體的健康 2.生態的平衡 B.開發中國家的特殊問題 1.管制措施欠缺 2.資訊不足 3.經濟掛帥 Ⅲ. 以「告知後同意」為本的農藥輸出政策 A.政策的發展 1.單國的政策發展:以美國為例 2.國際間的政策發展 a.單國政策的缺陷 b.經濟合作發展組織 c.歐洲經濟共同體 d.聯合國 B.政策的內涵 1.國家主權 2.理性決斷 3.資訊交流 C.政策的疑慮 1.在資訊方面 2.在決斷能力方面 3.在損害賠償責任方面 Ⅳ. 超越「告知後同意」的努力 A.三項革新作法 B.更根本的課題:減低全球對農藥的倚賴 1.綜合蟲害管理(IPM) 2.管制政策的回應 a.危險費與危險總點數 b.其他政策工具 3.期待的結果 Ⅴ. 我國農藥輸入、出管制及其檢討 A.農藥的使用情形與農藥業的發展 B.現行農藥輸入、出的管制 1.輸入管制 2.輸出管制 C.檢討與改進 1.輸入管制方面 2.輸出管制方面 3.減低農藥的倚賴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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