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司法改革;藐視法庭;上訴;司法黃牛;貪污;法治 |
中文摘要: |
新竹地方法院四位推事在獲知被告判無罪,尚未看到判決書前,立即提出辭呈,並對新聞界表示「太意外」,「感觸良深」,與「自己的想法不一樣」。總之,他們認為被告有罪而審判結果無罪,就認為司法界己待不下去,要辭職。原起訴檢察官高新武甚至說出上訴無用論而想要放東上訴,另一位檢察官也遞出辭呈。他們所持的共同論點是由這一件案件已可看出司法的腐敗黑暗,到了難以挽救的地步,要用辭職來表達他們的不滿與抗議,希望藉此實現司法的改革。政府宜作特別立法,成為特殊人事系統,待遇應以司怯官最高,稅務官次之,警祭人員又次之,但均高於一般行政官員,此係工作性質使然,並非有差別待遇。另一方面,對於此三類人員之貪污舞弊及人民向此三類人員行賄,一旦查覺,立置重典,受罰應較一般公祕人員加倍。而人民如對此三類人員執行任務不予尊重或妨害其執行,亦予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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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入司法程序應尊重法庭 二、消弭干預審判責無旁貸 三、改革司法志節要宏 四、廉潔不貪乃司法官本分 五、整頓政風先從司法開始 六、建議大幅提高法官待遇 七、改善警察稅務人員生活 八、查覺貪污行賄立置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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