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無罪推定;自由心證;被告自白;舉證責任;調查證據;詰問制度 |
中文摘要: |
是以我國於修正刑事訴訟之架構時,即不可過份執著於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之定義或其優缺點之比較,較重要者當係思考人民需要何種形式之訴訟制度?此次刑事訴訟法研修,即本此原則而為。因此於無罪推定原則、自由心證原則、被告自白任意性、檢察官舉設責任、法院調查證據之限度、詁問制度及傳聞法則之運用、準文書之調查方法、違背法定程序取得證據之證明力等各方而多所著墨,期能一方面強調人權保障及程序之重要性,一方面滿足社會大眾對維護治安、懲惡揚善之正義期待。如此理想能夠實現。則建立能獲得人民所普遍信賴之公平法院,庶幾乎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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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修法之方向 一、無罪推定原則之增訂 二、自由心證原則之應用 三、關於被告之自白 四、舉證責任─強化檢察官之舉證責任 五、法院調查證據之限度 六、詰問之加強 七、準文書之調查方法 八、傳聞法則問題 九、違背法定程序所取得之證據,有無證據能力之問題 參、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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