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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拒絕給付
編著譯者:
姚志明
出版日期:
1998.07
刊登出處:
台灣/
法學叢刊
/
第 43 卷 第 3 期
/52-65 頁
頁 數:
14
點閱次數:
3388
下載點數:
56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姚志明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給付
;
債務不履行
;
侵害債權
;
不完全給付
;
債之本旨
中文摘要:
拒絕給付之態樣與通說所承認之三種債務不履行不盡相同。學者間或有認為,預示之拒絕給付並無任何法律意義,唯有履行期屆至後之拒絕給付,方有判斷之價值,且其為給付遲延之問題。然無論是德國學界或實務界之通說,均認為拒絕給付與給付遲延有異。雖然德國通說將拒絕給付歸於積極侵害債權之一種,然其係因為德國法上之積極侵害債權,係指給付遲延及給付不能之外,其他未依債之本旨履行債務均為積極侵害債權。而我國不完全給付雖與德國積極侵害債權類似,但我國將不完全給付界定在已為給付,未依債之本旨之態樣。
目 次:
壹、前言
貳、拒絕給付之意義
參、拒絕給付之成立要件
肆、拒絕給付之定位
伍、拒絕給付之效力
陸、結語
相關法條:
民法 第 225、226、227、229、232、250、264、265、745 條 (87.06.17 版)
相關判解:
最高法院 80 年度台上字第 229 號 民事
最高法院 83 年度台上字第 2410 號 民事判決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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