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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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人民釋憲聲請權的性質與修正芻議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蘇永欽
出版日期: 1982.09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27 卷 第 3 期/84-90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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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蘇永欽
關 鍵 詞: 行使職權聲請權抵觸憲法不法侵害侵害行為具體規範
中文摘要: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了中央和地方「機關」的聲請權,包括遇有行使職權上憲法適用的疑義、職權爭議、法令的違憲審查等;第二項則就人民的聲請權加以規定,其內容為:「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發生有抵觸憲法之疑義者」,「得聲請解釋憲法」。
目  次: 壹、規範控制的理論
貳、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
參、具體規範控制還是憲法訴願
肆、大法官會議的實務
伍、檢討與建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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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永欽,我國人民釋憲聲請權的性質與修正芻議,法學叢刊,第 27 卷 第 3 期,84-90 頁,198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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