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地方制度法之地方議會議員免責特權之研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慈陽
出版日期: 2000.01.15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雜誌第 244 期/62-72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561
關 鍵 詞: 逮捕拘禁地方自治言論免責地方議會地方制度
中文摘要: 直至精省後,地方自治在制度層面上產生重大變革,為因應此一新的地方自治形勢而制定之地方制度法也已實施,其中除了地方與中央權限劃分相關問題與自治監督外,地方議會未來在其自治事項範圍內可行使立法權,成為學界與實務最令人囑目之問題。在地方議會有立法權限下,作為立法權行使主體的地方議會與其成員-議會議員-之權利與義務亦成為令人關注的焦點。因為從中央立法院行使立法權之實務運作觀之,立法委員本身如何無受阻礙地獨立行使其權限,為立法者能否達成法定任務之重大關鍵所在。對此,在憲政史的發展上形成了國會議員之言論免責特權與不受逮捕特權。就地方議會議員,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五十一條亦明文保障其言論免責與不受逮捕特權,對其內容是否與國會議員所受之特權保障為同一內容的適用與解釋,正是本文探究的主題。
目  次: 壹、前言
貳、議會議員免責特權之本質
  一、言論免責特權
   (一)一般本質內涵
   (二)對地方議會議員適用上之正當性
  二、不受逮捕或拘禁特權
參、免責特權保障之「地」的範圍
肆、免責特權「客觀事項」之限制(範圍)
  一、言論免責特權
  (一)問題所在
  (二)「有關會議所為之言論」之意涵
  (三)勿無關會議事項所為顯然違法之言論」
  二、不受逮補或拘禁特權
伍、評析與建議(代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慈陽,地方制度法之地方議會議員免責特權之研究,律師雜誌,第 244 期,62-72 頁,2000年01月1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