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國產;試管嬰兒;不孕;技術;人工生殖;指導綱領 |
中文摘要: |
我國政府有感於人工生殖必須為立法、監督故邀請專家學者討論立法之可能性,而於民國七五年七月公布「人工生殖技術倫理指導綱領」。該指導綱領共分四大原則,其所涉及婚姻及身分問題甚多,尤其原則四。有鑑於此,本文擬從指導綱領所提出之原則,檢討人工生殖所生之子女,在身分上所可能遭遇之法律問題。本文擬分五大點論述:壹、問題之提出;貳、人工生殖之概念;參、民法上認定人工生殖所生子女身分之方法;肆、人工生殖技術倫理指導綱領上認定子女身分之原則;伍、問題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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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的發生 貳、人工生殖之概念 參、民法上認定人工生殖所生子女身分之方法 (一)概說 (二)民法認定正常正常子女之身分 (三)人工生殖之子女類型 肆、人工生殖技術倫理指導綱領上認定子女身分之原則 (一)概說 (二)人工生殖技術倫理指導綱領原則 伍、問題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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