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反托拉斯法;不正競爭;公共利益;交易秩序;聯合;獨占 |
中文摘要: |
從立法體例上而言,如果能將公交法的規範事項單純化,則立法目的及保護對象都較明確,執法上也會方便許多。立法過程中,蘇永欽教授曾建議將單純消費者保護問題單獨立法,所餘問題則以市場競爭為軸心概念,可稱之為防止限制競爭法,至於純粹營業間正當競爭規範,如商號、商譽、商業祕密的保護等,可考慮於修正民法、商標法時增列。但是這種將立法目的及體例單純化的構想,並未被立法時採納。由於程序上設計的問題,這幾種性質的法律在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法院、民事法院及刑事法庭之間產生見解紛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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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第一節 總說 第二節 美國反托拉斯法的立法目的 第三節 日本獨占禁止法的立法目的 (以上已刊載第一七五期) (以下刊載本期) 第四節 反托拉斯法、不正競爭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第五節 結論:公平交易法的立法體例及立法目的 第六節 餘論:公平交易法與經濟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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