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授益行政處分;負擔行政處分;具雙重效力之行政處分;具混合效力之行政處分;具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行政機關 |
| 中文摘要: |
因此,行政處分之性質究為授益或負擔,不只對行政機關撒銷權或廢止權之行使有極大之影響,且在行政訴訟之進行上,亦可成為決定不同訴訟類型之重要因素。再者,於同一行政處分中,一般承認可以同時具有授益及負擔之效力,即所謂的「具雙重效力之行政處分」,而此種雙重效力可能發生在同一人身上,即「具混合效力之行政處分」!,亦可能發生在不同之身上,即除相對人外,有可能使第三人受有利益或加諸負擔,斯即所謂的一具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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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授益行政處分 第三節 負擔行政處分 第四節 具雙重效力之行政處分 第一項 具混合效力之行政處分 第二項 具第三人效力之行政處分 第五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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