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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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國際海洋法新趨勢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姜皇池
出版日期: 1997.10
刊登出處: 台灣/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27 卷 第 1 期/25-86 頁
頁  數: 62 點閱次數: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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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關 鍵 詞: 國際海洋法海洋法公約管轄權之擴張調解程序領海專屬經濟區人類共同財產國際海床海洋環境保護合理原則預防原則和平解決爭端國際海洋法法庭國際法院仲裁法庭特別仲裁法庭
中文摘要: 本文試圖探討國際海洋法在一九八二年後之新趨勢,進一步檢討該趨勢對我國之影響,並試圖去了解將來之可能發展。第一部份導言,陳述研究緣起與目的。第二部份則為實質探討,作者認為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後,仍有下列諸新發展:環境保護意識有其深遠影響,並將持續扮演重要角色、國家管轄權持續擴張、「人類共同繼承財產」理念幾乎全然架空,工業國家之自由市場經濟原則主張成為指導原則、人類對魚類資源搶奪日熾、科技成為重要影響因素、國際海洋爭端司法扮演角色日益喫重。第三部份檢討該等新發展對台灣之影響,認為國家管轄權之擴張、環境意識之高漲與人類對魚類資源需求日增,對台灣之遠洋漁業造成重大之負面影響,有必要重新檢視整個漁業政策,注重沿海漁業資源之養護與管理。然而因對和平解決爭端之重視,司法或準司法爭端解決方式之體制化,加上台灣在國際漁業資源爭奪上所扮演之角色,使得台灣有機會加入司法解決體系中,特別是聯合國一九九五年《跨界魚種協定》為台灣創設出所謂「漁業實體」(fishing entity)之身分,開啟我國參與聯合國體系下,正式多邊公約之機會,並進一步藉由此《協定》之參與,轉而應用國際間既存之爭端解決體系,對台灣毋寧是解決相關海洋爭端之重大助益。第四部份則總結上述觀察,並認為整個國際海洋法循利益之所在發展,經濟事實於未來國際海洋法之發展,將扮演最重要之決定角色。

目  次: 壹、引言
貳、國際海洋法之新發展
一、國家對海洋之管轄主張持續擴張
二、國際社會成員大幅修改「國際海床制度」(International Seabed Regime)
三、海洋環境保護內容漸趨完備,執行持續加強
四、公海漁業資源之搶奪進入新戰國時代
五、科技扮演之角色逐步加重
六、海洋爭端和平解決原則之強化,解決途徑之制度化與多樣化
參、對我國之影響與因應之道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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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皇池,國際海洋法新趨勢,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27 卷 第 1 期,25-86 頁,199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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