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犯罪預防;犯罪最低處遇;矯治措施;死刑;上訴程序之救濟;犯罪成因 |
| 中文摘要: |
由於預防制度之改進,可以減少罪行,但欲予以完全徹底消滅,殊不可能。社會之工業化及都市化,引起罪行之數量增加及質的變化。此項危險,如對社會變化預作計畫,即可避免。預防對策,並須由社會大眾參加,國際間之合作,亦至關緊要。各地域間,需要經常相互交換有關預防工作之具體計畫資料,以資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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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我代表發言要旨 參、各議題之研討及其結論 一、國家發展中之罪行預防 二、關於社會防衛訓練之效果 三、犯罪最低處遇標準實施問題 四、死刑問題 肆、會後觀感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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