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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場所;集會自由;集會遊行法 |
中文摘要: |
社會愈開放愈民主,集會遊行場地選用之遊戲規則應及早研究,免使集會自由權之行使橫生枝節。從我國施行集會遊行法迄今,太多事證表明,集會自由權之保障,皆由人民從具體事件抗爭中爭取,其所付出之代價過鉅,國家在心態上應有從「制度上」保障集會自由權之準備,並將之落實在法律層面上,此乃先進民主法治國保障人權之現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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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前言 壹、集會自由權之保障與集會遊行場所之選用 一、從集會自由權之性質以觀 二、從集會自由作為基本權利之功能以觀 三、集會自由權之本質內容以觀 貳、集會遊行使用場所之類型及其限制 一、集會遊行法之列舉規定 二、集會遊行場所之分類 三、集會遊行場所之限制 參、公物之概念及其使用 一、公物之概念與分類 二、公物之成立與消滅 三、公物之法律性質 肆、集會遊行使用公物 一、集會遊行使用公共用物 二、集會遊行使用公共營造物 三、集會遊行與禁制區之設置 伍、集會遊行使用場所後廢棄物或污染清理之義務 一、「義務規範」之妥當性 二、以「附負擔」方式代替「事前課予義務」之規定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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