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法律保留;大法官會議;義務;租稅;公法人;類推禁止原則 |
中文摘要: |
國家支出日增,導致人民稅負遞增,復因間接及擴散效果,稅法滲透至人民生活各層面,直接威脅其基本權利。租稅者,以國家之公權力,強制將人民之部分財產,無償移轉為國家所有,國家藉由稅課,取得私有財產及所得中相當部分,由此取得財源、儲存交換力、得以使用財產、提供勞務、交換對待給付、激勵企業並影響生產、投資與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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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導論 一、從法律保留到憲法保障 1.稅法輪廓之模糊化 2.稅法立法者之支出意願 3.逸出議會以外稅法之產生 二、稅法與大法官會議解釋 1.大法官會議解釋之功能 2.憲法上有關租稅規定 3.大法官會議有關稅法之解釋 貳、人民義務 一、問題概說 二、法治國家憲法上義務之條件 1.人民不直接因憲法規定而負義務 2.服從法律為人民先天之義務 3.法律保留與實質基木義務 4.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義務 三、憲法上義務規定之式微 1.基於租稅國家理念 2.基於法治國家理念 四、社會主義國家憲法之基本義務 1.基於企業者國家理念 2.基於集體主義國家理念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參、納稅義務 肆、依法律納稅 伍、負納稅義務之人民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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