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憲法本質與辯證(二)-有所謂「複數憲法」與「憲法真空」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志龍
出版日期: 1992.10.05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通訊第 157 期/39-43 頁
頁  數: 5 點閱次數: 1006
關 鍵 詞: 實質憲法憲法真空人性尊嚴政治力客觀衝突解決規則競賽規則複數憲法
中文摘要: 以「人民權利保障」為憲法的核心,即憲法的規範之存在(即第Ⅰ層次),以此種核心之存在為其前提,而憲政權力及組織(之規範的存在)亦必須建立在這個核心之上。如此一來,既不可能發生憲法存在的真空問題(因為它是自始就存在),亦不可能發生憲法的複數問題。此外,在第二個層次,即實行層次如肯定「權力分立」的觀點,且在實行上亦基此種前提之下,那麼在行政/司法分立狀態下,亦即如果司法具有獨立性狀態,司法具有恆續性,其是站在維護人民的正義防線,而不是站在統治者的攻擊戰線角色的話,即或有凍結民主憲政或反民主憲政的政權更迭,則亦能悍衛人民在憲法上的權利,此時亦無憲法實行上的真空可言。
目  次: 一、緒言
二、原文
三、分析
四、商榷
  四、一、「複數憲法」的問題
(以上已刊載第一五六期)
  四、二、「憲法真空」的問題
  四、三、對「憲法」理解認知上可能的差距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五、方法論上的探討
(一)時間的辯證;(二)階段的辯證;(三)法則變動的辯證。
六、開放的危險
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志龍,憲法本質與辯證(二)-有所謂「複數憲法」與「憲法真空」嗎?,律師通訊,第157期,39-43頁,1992年10月05日。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