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信託關係;處分權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先探討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之範圍及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功能,以掌握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基本概念。其次,則從英美信託法理出發,檢視我國現行信託法制之基本架構及法制理念,期能就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行使主體及行使方法,提出信託法理上之基礎根據,作為我國調整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制度走向之參考。最後,除提出粗淺之結論外,另鑑於信託業界對於我國信託業法第二六條第二項及第二七條有關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規定,已有諸多運作疑義,故本文並擬提出修正建議,尚祈各界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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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功能及界限 一、信託財產運用決定權之確定 二、受託人責任之免除 三、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界限 參、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行使主體 一、權利主體之定位 二、委託人 三、受益人 四、監督機關 肆、信託財產運用同意權之行使方法 一、單獨行使 二、集體行使 伍、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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