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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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犯罪學理論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聖熙
出版日期: 1964.04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9 卷 第 2 期/68-71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801
關 鍵 詞: 機能解釋歷史解釋犯罪成因犯罪學社會控制科學技術
中文摘要: 一種現象的科學解釋,能從現象發生時所具備的若干因素條件中看出,或從現象發生前所經過的歷史過程中,找到解答。前者係機能的解釋,後者係歷史的或淵源的解釋!二者都有道理。生理與生物學家喜歡採用第一種方式,解釋犯罪行為,可能獲得較好的效果,機能的解釋尚無顯著的效果,可能是因為他們過於注重個人與社會病理關係。由此可見,犯罪行為的直接因素乃是個人與環境的結合。個人與環境兩種因素,彼此不可分離,因為一個人不可能脫離環境而生存。犯罪行為發生時的傾向與抑制,乃是一個人初期歷史的產物。但此種傾向與抑制的表現,乃係個人對於直接環境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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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聖熙,犯罪學理論,法學叢刊,第 9 卷 第 2 期,68-71 頁,1964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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