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人性尊嚴;法治;暴力;差別待遇;惡法亦法;性自主 |
中文摘要: |
法治之乖常,主要癥結在於:對於核心的本質思考未能探究。而本質則在於「人性尊嚴」。脫離了此「本質」,而僅在「皮相」打轉,就會形成目前這種怪現象:會以女性保護,來對抗男性的侵害,而欲制定「去勢法」、「雛妓防治法」;為了維護治安,就會制定因「人事時地物」的特別法。由於缺乏「人性尊嚴」思考,立法者、司法者、行政者,才會產生「乖常」的現象。而議論者對此不能認知,也才會有統、獨爭議,才會有總統制、內閣制之爭執。總之,法治之所以長久「乖常」,乃在於不能切入本質思考。對問題的解決,不能只憑激情與同情,而需要有對人性尊嚴的認知,及在此基礎上的專業知識,始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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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Ⅰ、對抗與皮相 Ⅱ、偏失與無知 Ⅲ、導正入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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