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舉證責任;函請併辦;起訴審查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就起訴審查制之實務操作予以分析檢討,並就檢察官函請?辦時有無起訴審制之適用併予研究,以就教於法學先進與學者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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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立法背景介紹 一、五十六年修正刑訴法 二、擬訂修正條文 (一)第一擬修正條文 (二)第二擬之修正條文 (三)立法院協商後之條文 一、各地院裁定之分析 二、實務運作之檢討 (一)審查時期 (二)審查標準 (三)審查程序 (四)證據法則 (五)補正期間 (六)自訴人之舉證義務 (七)起訴審查與法官迴避 (八)起訴審查與程序從新 一、函請併辦之性質 二、法院應否函知補正 (一)起訴部分未通過起訴審查時 (二)起訴部分已通知起訴審查時 三、法院如何函知補正 參、實務運作分析 肆、檢察官函請併辦之舉證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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