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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大陸智慧財產權法律導讀之一-「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謝穎青
出版日期: 1991.12.01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60 期/3-6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737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著作權原創性計算機軟件電腦軟體原始碼科學研究
中文摘要: 所謂的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其所保護的客體規定於第二條,即所謂的計算機程序及有關文檔,若用著作權法的說法來講,即是所謂的電腦程式著作,和程式相關的程式設計說明說、流程圖等,故應將計算機軟件理解為電腦軟體才是,然軟體著作權原則上係屬於軟體開發者所有有的,其當然包括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但其受人委託開發者,除另有約定外,該權力歸屬於受託人。即兩個以上的單位或合作開發,除另有協議者,以開發者共有,及上級單位下達任務者,依約定或任務書為準,否則係屬接受任務單位所有。
目  次: 一、前言
二、保護客體
三、權利人及其享有之權能
四、軟體著作權之限制
五、軟體著作之登記管理
    1.權利對抗效力
    2.初步證據效力
六、法律責任與與損害救濟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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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穎青,大陸智慧財產權法律導讀之一-「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萬國法律,第 60 期,3-6 頁,1991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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