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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們對解嚴的看法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萬國法律社論
出版日期: 1986.12.01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30 期/1-2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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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民主憲政戒嚴戒嚴法人民基本權利國家安全
中文摘要: 政府為免中共的威脅,四十年來一直執行戒嚴,也因此凍結了一些憲法所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以致對內招致許多人士的不滿,對外則嚴重影響我國政府在國際間的民形象,因戒嚴的實施,我們付出了重大的代價,現在政府決定要解嚴,對於民心及國際視聽皆有正面的影響。不過政府也決定在解除戒嚴前,擬先制定「動員勘亂時期國家安全法」以確保國家安全,然解嚴後人民的權利應受到憲法完全的保障,否則即有失解嚴的真正意義,故需有緊急應變的非常制度以資因應,也應止於在絕對必要的限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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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法律社論,我們對解嚴的看法,萬國法律,第30期,1-2頁,1986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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