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再生醫療(Regenerative Medicine)與法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黃三榮
出版日期: 2002.08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124 期/37-47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107
下載點數: 4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再生醫療培養保存告知後同意品質控管GTP醫療器材
中文摘要: 針對再生醫療與法律的探討,本文作者認為,在再生醫療之趨勢下,伴隨而生之法律問題,可由細胞或組織之「取得」、「培養保存」及「利用」三階段加以分析檢討。其中,於「取得」階段所涉及者係為細胞或組織之取得應有提供者之「告知後同意」及應進行提供者之篩檢與有償提供細胞或組織之合法性問題,尚有待社會共識之形成等;而在「培養保存」階段,則涉及細胞或組織培養保存之品質控管問題,即細胞或組織之 GTP 等規範應儘速制定或檢討修正,另細胞或組織係屬藥物,惟結合產品係屬藥品或醫療器材,須依其主要運作機制為標準而斷。
目  次: 壹、前言
貳、再生醫療之發展實務
一、再生醫療之緣起
二、再生醫療之三要素
三、再生醫療之簡史
四、再生醫療之方式
五、再生醫療之產業動向
六、再生醫療的課題
七、再生醫療之未來
參、再生醫療所涉及法律面問題
一、細包或組織之「取得」
二、細包或組織之「培養保存」
三、細包或組織之「利用」
肆、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黃三榮,再生醫療(Regenerative Medicine)與法律,萬國法律,第 124 期,37-47 頁,2002年08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