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大理院;大清現行刑律;暫行新刑律;法律;條理;習慣法 |
中文摘要: |
關於大理院較具深度而系統的論述,仍未之有見,殊屬遺憾;為填補民國初期司法史上的空白,本文擬從法制史學的觀點,首先,對傳統中國的最高審判機關作一鳥瞰,以窮源竟委;接著,對民國時期大理院(19122-1928)的組織與權責,院內的人與事作較詳盡剖析,以洞其底蘊而明其真象;另從現存的大理院判決例及解釋例,探討大理院在司法過程中的立法契機,以明其在中國法律近代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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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序說 貳、傳統中國中央司法機關的歷史考察 一、自先秦以迄清朝 (一)先秦時期 (二)秦漢到南北朝 (三)隋唐至清末 二、晚清改制 (一)司法制度近代化的胎動 (二)司法組織制度的曲折與開展 參、民初大理院新局面的裏與外 一、大理院設置始末 二、大理院的組織與執掌 (一)大理院的組織 (二)大理院的權限 三、大理院的人與事 (一)成員素質 (二)從事風格 (三)枵腹待遇 肆、大理院司法過程中立法契機的理論與實際 一、判例的性質及其學說 二、大理院司法過程中的立法契機 三、大理院民事判立性質探頤 (一)理論上宜屬條理 (二)實際上創例視同立法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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