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法律網
回首頁
網站導覽
加入會員
會員登入
購買授權與點數
設為首頁
訂閱舊報
法源電子報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法規類別
判解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綜合查詢
法學期刊
論著
博碩論文
國家考試
升學考試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由「精省」看九七憲改
編著譯者:
黃錦堂
出版日期:
1998.01
刊登出處:
台灣/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
/
第 27 卷 第 2 期
/95-129 頁
頁 數:
35
點閱次數:
972
下載點數:
140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憲法
;
憲政改革
;
地方自治
;
凍省
;
精省
;
省虛級化
;
程序正義
;
歷史結構
;
效率
;
學術
中文摘要:
九七憲改之規模、幅度很大,加上程序匆促,乃引發許多爭執,甚至陰謀論、台獨論等。因爭點很多,本文乃企圖從精省有關之爭執加以切入。本文從結構-行動的研究立場出發,一方面指出台灣所面臨的內外政經社文變遷,尤其九七香港回歸與台灣希望成為亞太營運中心以及四級政府無效率、有害政治安定並壓縮下級政府之空間從而不利於台灣之發展,另方面指出國民黨、民進黨之領導人們之個性、策略及鬥爭有無必要等,以檢視修憲之得失。本文整個基調仍是肯定的,但指出以改革之幅度而言程序面仍太粗糟。
目 次:
壹、前言
貳、「精省」的真正目的為何?惡質、惡意抑或理想、誠意?
一、正反面立場與見解
二、「理解」的問題
三、「精省」所涉及之決策情境
四、決策者之人格特色、經歷、企圖心
五、小結
參、中央政府體制修憲:到底有多麼惡性?
一、國民黨之改革構想與目的
二、評價之問題
肆、程序面之考察
一、溝通不良、匆促提出、欠缺完整討論、條文不夠精密、分階段補充式之修憲
二、其他
伍、評價
一、「評價」的問題:三組對照與兩種立場
二、本文的立場:台灣不是已開發國家,但也不是野蠻國家
三、對精省或甚至整個第四次修憲之評價
陸、學界的定位問題
柒、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74 條 (36.01.01 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1、2、3、5、9、10 條 (86.07.21 版)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第 1 條 (82.12.30 版)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 第 1 條 (82.12.30 版)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組織條例 第 1 條 (82.12.30 版)
臺灣省政府精省作業專案小組設置要點 第 2 條 (87.12.31 版)
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於精省第二階段期間人員升遷調補處理原則 第 3、4 條 (88.08.20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419 號
相關函釋:
(88)府經研綜字第 147475 號
商字第 88030947 號
相關論著: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