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訴訟制度;司法改革;管轄權;證據調查;三級三審;續審制 |
中文摘要: |
司法改革的方向及目的,應是朝向建設一個親民而有效率,具人性且能維護正義及人權的司法。這樣的司法,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的支持及信賴,也才能建立起司法的威信,從而發揮司法做為三權或五權中一權的制度上應有功能。司法功能的展現,主要是在審判工作上,如果有好的審判,司法自然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及信賴,司法的信譽自然建立,司法功能由是而發揮。而檢討我們目前司法信譽中不彰,不為人民所肯定,最大的問題在於審判品質的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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