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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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事訴訟法修正之研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蔡蔭恩
出版日期: 1966.07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11 卷 第 3 期/35-58 頁
頁  數: 24 點閱次數: 1357
關 鍵 詞: 訴訟程序管轄言詞辯論聲請迴避認諾假扣押
中文摘要: 現行民事訴訟法,係參照大陸法系各國之民事訴訟程序法而制定,學說上固非無根據,但揆其實際,程序繁瑣,一案涉訟,動輒經年累月,向為國人所詬病。因此,我國政府有修政草案之提出,其修正要旨,乃承  總統蔣公訓示「新、速、實、簡」四字,所謂「新」,即革除於民無益於舊習,創設新規定,以使實用;所謂「速」,即刪改延滯訴訟程序之進行與終結之各種規定,以求結案之迅速;所謂「實」即改善當事人進行主義之傳統,務使民事訴訟確能保護私權之實益;所謂「簡」,即歸併駢枝法規,矯正晦淫之法條文字,以求訴訟程序之簡化。
目  次: 壹  緒論
  一、民事訴訟法之意義與性質
  二、訴訟制度之起源
  三、各國民事訴訟制度之概述
  四、我國民事訴訟制度之沿革
貳  本論
  一、總則
  二、普通訴訟程序
  三、特別訴訟程序
參、結論
  一、審級之調整
  二、誠信原則之適用
  三、司法人員素質之提高
  四、各級法院推事員額須配置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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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蔭恩,民事訴訟法修正之研究,法學叢刊,第11卷第3期,35-58頁,1966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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