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訴訟程序;管轄;言詞辯論;聲請迴避;認諾;假扣押 |
| 中文摘要: |
現行民事訴訟法,係參照大陸法系各國之民事訴訟程序法而制定,學說上固非無根據,但揆其實際,程序繁瑣,一案涉訟,動輒經年累月,向為國人所詬病。因此,我國政府有修政草案之提出,其修正要旨,乃承 總統蔣公訓示「新、速、實、簡」四字,所謂「新」,即革除於民無益於舊習,創設新規定,以使實用;所謂「速」,即刪改延滯訴訟程序之進行與終結之各種規定,以求結案之迅速;所謂「實」即改善當事人進行主義之傳統,務使民事訴訟確能保護私權之實益;所謂「簡」,即歸併駢枝法規,矯正晦淫之法條文字,以求訴訟程序之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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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 緒論 一、民事訴訟法之意義與性質 二、訴訟制度之起源 三、各國民事訴訟制度之概述 四、我國民事訴訟制度之沿革 貳 本論 一、總則 二、普通訴訟程序 三、特別訴訟程序 參、結論 一、審級之調整 二、誠信原則之適用 三、司法人員素質之提高 四、各級法院推事員額須配置允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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