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行政處分;形式存續力;程序再度進行;行政救濟;重覆處分;法律狀態變更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以德國一九七六年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為中心,參照該國法院之裁判及學者之見解,就此概念在德國之發展及其意義、階段、決定、應具備之要件、與法院判決確定力之關係、與撤銷及廢止之關係、法律救濟等方面加以闡述,並對特定問題予以討論,最後針對我國行政程序法草案提出個人之淺見,以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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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第一節 前言 第二節 基本思想 第三節 在德國早期之發展 第四節 程序再度進行之概念 第五節 程序再度進行之階段 第六節 程序再度進行之決定 第七節 程序再度進行之要件 第八節 程序再度進行與判決確定力之關係 第九節 程序再度進行與撤銷及廢止之關係 第十節 法律救濟 第十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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