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認領;遺囑;私生子;血統主義 |
| 中文摘要: |
非婚生子女者,謂無婚姻關係之男女所生之子女也,俗稱為私生子。此種子女在法律上與父母親之關係若何?主要立法主義有二:ㄧ、血統主義(又稱為日耳曼主義):即非婚生子女,因基於出生之自然事實,當然與父母親發生親子關係。二、認領主義(又稱為羅馬主義):即非婚生子女須經父母之認領後,始能與父母親發生親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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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認領之準據法 ㄧ、法庭地法主義 二、認領人本國法主義 三、被認領人本國法主義 四、認領人與被認領人依各該本國法主義 參、我國立法例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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