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律師;法學教育;法律服務;司法改革;法律倫理;反托拉斯法 |
中文摘要: |
本文之作的目的,不是在為特定政策辯論,而是要提出一個方法論上的建議。亦即我們應該參考美國學界的務實作風,實實在在的以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來討論問題,而不該淪為律師公會此一卡特爾組織自導自演的秀。參考美國法律倫理學相關的討論可知,目前對法律服務業務的許多管制措施,都具有強烈的反競爭效果,且未能達到其管制所欲達到的目的。建議我國在討論律師相關管制的議題時,能夠採用經濟學的理論,且用實證資料來驗證各種說法的真實性,而不要口說無憑。筆者每年都看到有關於律師改革或法學教育的研討會,每次都有不同的學者提出不同的主張,但那些說法似乎都沒有什麼經濟理論或實證資料加以佐證。至於空唱律師的形象、法律服務的神聖,是沒有什麼用的,除非,律師的形象有助於人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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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法律服務管制與市場競爭 一、法律服務的特性與管制之需要 二、管制措施限制競爭 三、美國法律服務管制與反托拉斯法的互動 參、各種管制的合理性與其對法律收費的影響 一、法學教育 二、律師證照 三、廣告與拉客管制 肆、檢視我國對於法律服務業務管制的辯論 一、市場過於競爭 二、維護律師品質與形象 三、法學教育課程 伍、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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