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律師;合夥;律師公會;書狀先行;律師倫理;律師自治 |
中文摘要: |
一般來說,律師同業間的來往,由於各自有其生活圈或人際網路,似乎也不常見到在業務上尖銳的衝突或對立,如果有,多半是在對庭的時候,各為其主,部分律師辯論辯紅了眼,把當事人的事情變成宛如自己的事,甚至不當地攻擊對方的律師。至於律師和律師本身,彼此發生爭訟的情形,倒不多見。律師和律師的爭執在同所律師間,特別是合夥型態的事務所,倒是經常聽到一些衝突和對立,如果「自我中心」主義不改善,「合夥」的「遠大」的「共同」理想不過是海市蜃樓而已。為了能使合夥事務所的效率和優點發揮出來,律師事務所法人化是一條不錯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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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同行是冤家?-律師間的彼此對待 三、兄弟(或/及姊妹)鬩牆-同所律師間的倫理 四、律師管理?抑管理律師?-律師公會和律師之間的互動 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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