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職權探知主義;公開主義;自由順序主義;自由心證主義 |
中文摘要: |
現代化之民事訴訟法立法於歐洲大陸法系國家已有超過一百年。一百多年來實施民事訴訟法之經驗累積豐富,所建立之許多立法主義,有者已成為堅立不動之基本原則,有者尚待時代考驗。由於時代環境之不同,以及各國社會情況之差異,加上民事訴訟程序本身具有階段性與變動性,人類雖已體驗過許多民事訴訟法之各種立法主義,惟尚未發現有何種立法主義為絕對完美,可無條件適用於全部民事訴訟法程序。解釋說明民事訴訟法之各種立法主義時,不能不立於現在時點,以我國社會環境為基礎,本文作者綜合全文所論提出建言,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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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處分權主義 (一)處分權主義之概念內容 (二)處分權主義之限制與例外 三、當事人主義與職權主義 四、辯論主義與職權探知主義 (一)辯論主義 (二)職權探知主義 五、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六、言詞主義與書面主義 七、直接審理主義與間接審理主義 八、公開主義與不公開主義 (一)公開主義之概念 (二)當事人公開之原則 (三)公開主義在現代社會所引發之問題 九、併行審理主義與繼續審理主義 十、自由順序主義與法定順序主義 十一、對席判決主義與缺席荊決主義 十二、自由心證主義與法定證據主義 十三、本人訴訟主義與律師訴訟主義 十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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