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修憲;委任直選;無給職;地方自治;動員戡亂時期;終身職 |
中文摘要: |
我們對兩岸關係的發展必須有前瞻性眼光,考慮到兩岸關係一定會有好的改善,兩岸未來必會統一。在此前提下,現在有關於中央與地方權限的糾紛,地方自治的問題,我們必須把中國統一的構想放在裡面,基本上,我們現在法律制度的架構不要只單單想到台灣,要涵蓋統一後的中國情況,目前的經驗成為未來統一後運作的基礎。最後我要補充的是,不論如何去修改憲法,它始終是永不完美的,很重要的是把握這次修憲機會,把將來解釋憲怯機關的權限與基本方法規範清楚。應該明白說明司法院下要設大法官會議、成員、職責等,使大法官為終身職,職能與效能增加,大法官才能真正拿出魄力與決心去解釋憲法,成為一個重要的釋憲機構,憲法也隨時因為人為的解釋而常常翻新。畢竟憲法要具有穩定性,修憲總要付出相當的代價,因此不宜動輒修憲。
|
目 次: |
一、委任直選透過國大反映民意 二、國代與總統將會同時產生 三、總統不是虛位元首是大家長 四、國代應合理行使創制複決兩權 五、關於國代之報酬 六、須尊重無給職基本精神 七、關於地方自治問題 八、關於兩岸關係 九、對兩岸關係發展須有前瞻性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