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限速;超速;內線超車;內線車道;容許信賴;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於死罪 |
中文摘要: |
甲開大貨車行經路面寬廣的平坦路段,路面中間劃有雙黃線。路段上限速六十公里,並又標示大型車禁行內側車道。甲因不耐行駛於外線之前車車速太慢,於是在同方向內線車道之行車空擋的時候,從內側車道以六十餘公里的時速超車。此時在雙黃線的另外一邊,對向而來的車輛也過往頻繁。其中有一部跟在廂型車後面的自小客車為了超車,忽然近距離跨越雙黃線而來。甲煞車不及,與自小客車正面碰撞,自小客車全毀,駕駛人死亡。經過鑑定認為,即使甲以六十公里的時速行駛,依然難以避免碰撞的發生。甲刑事責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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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某甲以六十餘公里的時速內線超車,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二七一I) 一、超速 二、行駛內線車道 貳、某甲超車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於死罪(刑法二七六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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