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自始客觀不能;預設任意規定;交易成本;競租行為;基準點;經濟分析 |
| 中文摘要: |
「自始客觀不能」的理論很單純,但實務運作起來卻千變萬化。§246 無效的規定令人「望之卻步」,但傳統見解卻「義無反顧」地運用。本文運用「預設任意規定」理論等法律經濟分析的方法,將大部分傳統學說上認為應該適用 §246 的案型排除在該條之外。但是,基於「競租理論」及缺乏「基準點」等理由,本文主張對某些「絕對不可能履行」的案型而言,仍應適用現行的 §246 和 §247 ,以避免無效率之結果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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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法律學者的見解 參、經濟分析的思考 一、制定「預設任意規定」之理論 二、具體案型比較 三、§246 的未來 四、§247 的規範意義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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